中国将向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On 2020年9月6日 by admin本报记者 裴昱 北京报道
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双反调查可谓“一波三折”,在宣布双反调查延期一个多月后,中国商务部宣布自9月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而在延期之前5天,中国商务部才刚作出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作出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
这一调查涉及到陶氏化学、欧季亚等美国知名公司。由于此前反倾销初步裁定被调查产品仍需向中国海关缴纳保证金,加上此次反补贴初步裁定也要缴纳保证金,意味着自9月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需向中国海关缴纳双份的保证金,这是一笔不小的数额。
临时反补贴
9月4日,中国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反补贴调查初步裁定,认为该产品存在补贴,中国国内正丙醇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这意味着,自2020年9月9日起,中国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从价补贴率(34.2%~37.7%)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其中,欧季亚公司从价补贴率为34.2%,陶氏化学公司和其他美国公司补贴率为37.7%。
正丙醇是一种新型环保溶剂和重要的有机原料,应用领域十分广泛。不仅广泛用于涂料、油漆、化妆品、塑料和杀菌剂等产品,也是食品添加剂、合成香料、清洁剂、防腐剂和刹车油等多个领域的重要原料。
据中方统计,2018年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占中国国内市场份额达27.97%,比2015年上升约8个百分点。
一波三折
从反补贴初步裁定结果公布,到延期双反调查,再到反补贴初步裁定结果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双反调查“一波三折”。
中国商务部此前回复《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迟双反调查的原因在于“案情复杂”。
对于美国进口正丙醇的双反调查发端于2019年6月,由两家中国企业向中国商务部提出,约一个月后,商务部决定受理这一申请,并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7月,商务部初裁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存在倾销行为。而后,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26号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反倾销调查做出延期处理,延期时间为6个月,具体日期为2021年1月23日。
2020年9月,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33号公告,初裁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存在补贴行为。
一位反倾销反补贴方面的专家告诉本报记者,延期调查通常是指最终裁定结果延期,而这中间如果有初步裁定结果,仍然会随时公布。
据了解,双反调查一般会有初步裁定和最终裁定两个结果,大多数情况下,两个结果保持一致。
对于调查延期期间,初裁结果中的保证金是否仍需缴纳的问题,中国商务部相关部门回复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查延长并不妨碍初裁结果的实施,进口经营者进口原产于美国的正丙醇时,仍需向中国海关缴纳保证金。
此前的反倾销初裁结果显示,陶氏化学的反倾销保证金比率为254.4%、欧季亚及其他美国公司为267.4%。
这意味着,中国进口经营者如果仍进口原产于美国的正丙醇,须向中国海关缴纳双份保证金。
(编辑:孟庆伟 校对:颜京宁)